为出口行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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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简称信保局),乃香港之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保障阁下向海外买家输出货物或提供服务而未能收到货款之风险。本局于一九六六年成立,有关所签发保单之负责额,全部由政府保证承担。 |
如何使用本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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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页旨在向阁下提供一般指引,并告诉阁下于查询或使用本局下列各项服务时可期望得到之服务标准﹕ |
(甲) |
投保申请书; |
(乙) |
保单报价; |
(丙) |
信用限额申请; |
(丁) |
避免或减少损失; |
(戊) |
赔偿;及 |
(己) |
赔款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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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页亦向阁下说明如何对所获服务提出意见或投诉。
本局各项服务均由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七十五号南洋中心第一座二楼之办事处提供。
本局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每日由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阁下亦可循以下方式与本局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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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邮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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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尖沙咀东部么地道七十五号南洋中心第一座二楼 |
(乙)电话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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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 3883 |
(丙)图文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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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 6277 |
(丁)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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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hkeci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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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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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承诺,为帮助出口商控制有关出口之各项风险而提供服务以满足需求。
除亲身前往本局办事处递交出口申报表予以盖印需时五分钟外,本服务承诺范围内之其他服务需较长时间审理。服务标准以完整工作天计算(不包括收件日)。
这些服务标准会张贴于本局办事处之接待处及派予所有保户。阁下亦可向本局索取。本局将不断检讨这些标准,以确保提供最佳服务予所有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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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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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审理期
(以完整工作天计) |
处理投保申请书及签发报价单
(自收到填妥之投保申请书及足够数据时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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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处理信用限额申请及签发信用限额
(自获得足够数据时起计)
(i)信用限额申请为港币一百万以上
(ii)信用限额申请为港币一百万或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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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
提供有关避免或减少损失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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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处理赔偿个案
(自获得全部所需文件时起计)
(i)赔偿金额为港币七十五万或以上
(ii)赔偿金额为港币七十五万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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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
摊分赔款归还及有关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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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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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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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将每六个月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呈交有关实践服务承诺之资料及统计。 |
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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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致力以廉洁及认真之态度提供有效率、有礼貌并专业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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